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2026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3 14:38:43
一、项目编号:中盈招字P2026005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2026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云南云采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南屏镇曼连社区居民委员会大昆曼国际建材家具城1幢101号
报价(在结算价上下浮%):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范围: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2026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2026年3月至2027年3月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包括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奶制品、粮油、调料等主副食品。)
服务要求:1、供应商拟派本项目配送服务人员三年内无犯罪、吸毒史;供应商为本项目确定一名项目经理,与采购人进行业务上的联系往来。供应商为本项目服务的所有工作人员由供应商自行管理,其人员的福利待遇、培训、体检、丧伤残疾病、工作期间一切安全问题等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具备健康证。
2、品种数量要求:保证配送食材品种重量的准确性,每次配送以采购人下单品种及数量为准,所有食材的重量以净重为准,不得包含包装材料的重量。若采购清单上有部分货物因为季节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供应商提交情况说明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换其他品种。严禁少量配送、超量配送、延时配送或者配送产品质量不达标,否则,采购人有权全部退回。配送的食材应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方式配送,不能以精细加工后配送的方式提高配送费用。
3、配送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要求,保证所供产品配送到采购单位时的质量、卫生和安全食材。
4、配送供应商应做好运输过程中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运输中要防止雨淋日晒及交叉污染,确保配送的食材优质、安全、可靠,确保运输安全。若采购人发现配送的产品存在包装破损或变质,将及时通知配送供应商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配送供应商无偿更换相同品种相同数量的食材。
5、建立出入库台账。配送供应商对所供产品的食品安全负责,所有配送产品在配送前,由供应商自行查验产品的有效期、包装等,并留样保存。
6、配送时间:配送时间为每天配送,配送应于合同约定之日起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前将食材送至采购人单位食堂。
7、供应商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应严格按采购要求及采购人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
8、采购人按需求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供应商未能履行采购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按合同违约条款对供应商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有权上报财政监管部门,并依法终止合同。
服务时间:普通配送时间: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前将食材送至采购人单位食堂。紧急配送时间:30分钟内
服务标准:本项目如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的,应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如具体采购需求与标准、规范不一致的,高于标准、规范的按具体采购需求执行,低于标准、规范的按标准、规范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余旭亚(组长)、梁宁、张家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云建招协[2024]58号)规定执行,向成交人收取22540.00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预算金额:158.00万元/年
本次成交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林源路
联 系 人:0879-21661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云南中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严家地村融城优郡花园B5幢1206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宣羽、赵瑾润、唐齐、袁静、何明应、余永祥
电 话:13308792684、17387188715